办公设计的功能性、整体性、社会性原则
2012-11-20 15:42
在
办公室设计的长期实践中,逐步形成了一些设计工作中应该遵循的基本原则,简单地说,这些原则就是设计师在室内设计工作中应当注意或掌握的一些基本因素,方法和概念,当前,关于室内装饰设计的原则尚没有统一的说法,目前公认的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主要方面:
1.功能性原则
室内设计作为建筑设计的延续与完善,是一种创造性的活动,其目的是在建筑设计提供的物质环境基础上,根据人们实际的生活,生产的需要,运用多种手法创造出理想的人工环境,在我国,建筑设计多是提供一个限定范围的空间,这个空间多是概括,模糊的,甚至是不完整的,而另一方面,建筑物较长的使用寿命,也决定了其最初设计时的定位不能满足日后的使用要求,为了方便人们在其中的活动及使用,完善其功能,需要对这样的空间进行二次设计,室内设计完成的就是这样一种工作,可以说,将室内空间赋予相应的使用功能是室内设计最本质的工作。
2.整体性原则
室内设计既是一门相对独立的设计艺术,同时又是依附于建筑整体的设计,室内装饰设计是基于建筑整体设计,对各种环境,空间要素的重新整合和再创造,在这一过程中,设计师个人意志的体现,个人风格的突显,个人创新的追求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将设计的艺术创造性和使用舒适性相融合,将创意构思的独特性和建筑空间的完整性相融合,这些是室内设计整体性原则的根本要求。
3.社会性原则
办公室室内装修是服务于社会的创造性劳动,是从属于建筑而存在的,从某种意义上说,建筑比任何一种造物更直接地反映了社会存在方式和社会运动方式,其演变过程本身就是一种文化现象,室内设计既受建筑存在方式的影响,同时也因其对建筑内涵的深化而形成对建筑形态及价值的补充和发展,它与建筑主体共同构成对社会人文环境时久远的影响,因此,室内设计师应当在工作中始终注意到,室内设计不是单纯的艺术创造,更不是完全个人化的表现,其设计的价值,原则与目标始终与社会责任密切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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